中医辨证的思维方法与内容--国医大师周仲瑛讲中医临证技巧(三)

□ 周仲瑛 南京中医药大学

辨证的概念及重要性

辨证就是辨别、识别证候。中医的“证”相当于西医的诊断,它是中医关于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把握疾病某阶段本质的一种概念。换言之,就是为了达到明确诊断而进行的思维──在全面而有重点地搜集病史、症状、体征等四诊素材基础上,运用中医基本理论,进行分析、推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判断,以得出相对合理的证候诊断,有关病因、病位、八纲属性、病理变化等等综合概念。其重要性正如《临证指南医案》所说:“医道贵乎识证、立法、用方,此为三大关键……然三者之中,识证尤为紧要。”时至现代,一般而言,要想应用中医药手段取得理想的疗效,仍必须有科学的、合乎逻辑的辨证分析,首先确立正确的证候结论。

辨证的主要思维方法

辨证的思维方法主要是应用中医基本理论对四诊素材进行分析筛选、分类排比。从认定主症开始,深入剖析其特点,理出证的初步线索,识别疾病的证候。以疼痛为例,要分析其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缓解等因素。如痛在胃脘者,询知其既痛且胀、痛势隐隐、得食可缓,局部喜暖恶冷等,即可得出“中虚胃寒气滞”的初步印象。然后全面回顾四诊所得,扩大思路,寻求对初步印象的支持。出现不符合初步印象的证候也要认真推敲,或扩大内涵,或相互排除假象。主症无典型线索可辨时,可采用反面论证、逐一排除的方法。必要时还可通过试探治疗,等稍后再作进一步结论。

病、证、症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明确疾病、证候与症状三者间的关系。一般说,有病始有症,有症方可辨证,有证乃知病,一病或有数证,一证每有多症。症是外部表现,证是内在本质的时相(阶段)概括,病是证的转化沿着一定规律进行的总体轨迹。辨病(包括西医的微观手段)有利于认识疾病的个性,掌握疾病发生、发展的特殊规律,把握疾病的重点和发展趋势,有利于制定总的治疗原则,也有利于治疗没有症状的疾病。证比症深刻,比病具体,证是一种倾向于重点揭示某一阶段特定人体病理生理机能状态的综合性诊断概念。故曰病不变而证常变,病有定而证无定。不同的病却可有相同的证。总之,病、证、症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临诊时必须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在分析症状的基础上认识疾病和辨别证候,在识病的同时辨证,辨证是中医理论指导临床治疗的核心,是灵魂。

辨证与辨病的关系

中医学对许多疾病的诊断均以证为名,反映了辨证论治的诊疗体系和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基本精神。证在横的方面涉及到许多中医或西医的病,如咳嗽,就是感冒、哮喘、肺痨、肺胀等多种肺系疾病常见的主症;胃脘痛,是溃疡病、胃炎、胃痉挛、胃下垂等病的主症。通过辨证就能突出疾病的主要矛盾,给予相应施治。尤其在辨病较困难的情况下,有时可通过辨证取得疗效,解决问题。因此,不可简单认为以证名病无明确概念和范围,难以表明病的特异性,而转向单一的辨病诊断。

此外,必须明确中医学自身的病名诊断。根据四诊认症、辨病,分析内在病变机理,反映病的特异性及其发展转归,为施治提供依据。但是,这些又不完全与西医学之辨病治疗相同,因为它既要针对某个病的共性及基本规律进行治疗,又要结合个体及不同证候分别处理。由此可知,中医学的“辨病施治”与“同病异治”,两者还有相互补充的关系。如肺痨的治疗主法为补虚杀虫,但还需辨证予以滋阴润肺、滋阴降火、益气养阴等法,这就体现了辨病与辨证的有机结合。反之,不同疾病在同证同治时,也应针对各个病的特殊性而区别对待。

再者,在辨病的要求上,还有一个西医学的病名诊断问题,它与中医的以证名病可相互补充。辨证治疗可补充辨病之不足,辨病有助于掌握不同疾病的特殊性及发展、转归,并结合病的特异性进行处理。但这种双重诊断只可并存,而不宜对号入座、生搬硬套。如胃脘痛不单纯是溃疡病,而溃疡病也不仅以胃脘痛为主症,还可见吐血、呕吐。当然,在大量临床实践基础上,也可通过适当对照联系,使中西医之部分病名相互沟通,以趋于一致。同时,还应汲取现代医学的部分病名,补其不足,为我所用。如肿瘤、流行性出血热、白血病等,在掌握现代医学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通过临床实践,将其上升到中医理性认识的高度,总结出辨治规律,使之适应医疗实践的需要。

总之,中医的辨证和以证名病,与其自身理论体系和临床实际密切联系,但同时也有辨病要求。那种认为中医只有辨证,而辨病仅是指西医病名诊断,是不够全面的。应防止以西套中、以西代中的倾向干扰中医的临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