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脉证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阳明三阳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阳证;太阴三阴之里,故提纲皆里之阴证。太阴之上,湿气主之,腹痛吐利,从湿化也。脾为湿土,故伤于湿,脾先受之。然寒湿伤人,入于阴经,不能动藏,则还于府。府者胃也,太阴脉布胃中,又发于胃。胃中寒湿,故食不内而吐利交作也。太阴脉从足入腹,寒气时上,故腹时自痛,法宜温中散寒。若以腹满为实而误下,胃中受寒,故胸下结硬。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上条明自利之因,此条言自利之兆。四五日是太阴发病之期。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前条是太阴寒湿,脉当沉细;此条是太阴湿热,故脉浮缓。首揭伤寒,知有恶寒证。浮而缓,是桂枝脉。

然不发热而手足温,是太阴伤寒,非太阳中风矣。然亦暗对不发热言耳,非太阴伤寒必手足温也。

夫病在三阳,尚有手足冷者,何况太阴?陶氏分太阴手足温、少阴手足寒、厥阴手足厥冷,是大背太阴四肢烦疼、少阴一身手足尽热之义。第可言手足为诸阳之本,尚自温,不可谓脾主四肢故当温也。凡伤寒则病热,太阴为阴中之阴,阴寒相合,故不发热。太阴主肌肉,寒湿伤于肌肉,而不得越于皮肤,故身当发黄。若水道通调,则湿气下输膀胱,便不发黄矣。然寒湿之伤于表者,因小便而出;湿热之蓄于内者,必从大便而出也。发于阴者六日愈,至七八日阳气来复,因而暴烦下利。虽日十余行,不须治之,以脾家积秽臭塞于中,尽自止矣。手足自温,是表阳犹在,暴烦是里阳陡发。此阴中有阳,与前藏寒不同。能使小便利,则利自止,不须温,亦不须下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脾气虚而邪气盛,故脉反实也。

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胃气弱,易动故也。

太阴脉本弱,胃弱则脾病,此内因也。若因于外感,其脉或但浮,或浮缓,是阴病见阳脉矣。下利为太阴本证。自利因脾实者,腐秽尽则愈;自利因藏寒者,四逆辈温之则愈。若自利因太阳误下者,则腹满时痛,当加芍药;而大实痛者,当加大黄矣。此下后脉弱,胃气亦弱矣。小其制而与之,动其易动,合乎通因通用之法。

大黄泻胃,是阳明血分下药;芍药泻脾,是太阴气分下药。下利腹痛,热邪为患,宜芍药下之。下利腹痛为阴寒者,非芍药所宜矣。仲景于此,芍药与大黄并提,勿草草看过。

恶寒脉微而复利,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方注见四逆汤注中。

上论太阴伤寒脉证。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阴主里,故提纲皆属里证。然太阴主开,不全主里也。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太阴亦然也。尺寸俱沉者,太阴受病也。沉为在里,当见腹痛吐利等证;此浮为在表,当见四肢烦疼等证。里有寒邪,当温之,宜四逆辈;表有风热,可发汗,宜桂枝汤。太阳脉沉者,因于寒,寒为阴邪,沉为阴脉;太阴有脉浮者,因乎风,风为阳邪,浮为阳脉也。谓脉在三阴则俱沉,阴经不当发汗者,非也。但浮脉是麻黄脉,沉脉不是桂枝证,而反用桂枝汤者,以太阴是里之表证,桂枝是表之里药也。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风为阳邪,四肢为诸阳之本。脾主四肢,阴气衰少,则两阳相搏,故烦疼。脉涩与长,不是并见,涩本病脉,涩而转长,病始愈耳。风脉本浮,今而微,知风邪当去。涩则少气少血,今而长则气治,故愈。

四肢烦疼,是中风未愈前证;微涩而长,是中风将愈之脉。宜作两截看。

太阳以恶风、恶寒别风寒,阳明以能食、不能食别风寒,太阴以四肢烦、温别风寒,是最宜着眼。少阳为半表半里,又属风藏,故伤寒、中风互称。少阴厥阴,则但有欲愈脉,无未愈证,惜哉!上论太阴中风脉证。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经》曰∶“夜半后而阴隆为重阴。”又曰∶“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脾为阴中之至阴,故主亥、子、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