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我国实际情况分类

国外将实验动物分为五级和四级,以用于不同的实验。我国现在尚未划分实验动物的级别标准。1980年10月在北京召开医学科研存设计座谈会,有30多位国内著名专家教授参加,根据我国具体条件,这次会议对实验动物进行了分级,列举如下:

Ⅰ级:用于教学示教的动物,应没有能传染给人的疾病,如结核、假结核、痢疾、伤寒沙门氏菌感染、出血性黄疸螺旋体病、淋巴细胞脉络脑膜炎病毒感染,皮肤霉菌病,体外寄生虫病等。

Ⅱ级:用于一般动物实验,除Ⅰ级标准外,动物在一般实验动物室内繁殖饲养,种系清楚,不杂乱,没有动物所特有的疾病,如脱脚病(鼠痘)、流行性腹病毒、致死性肠道病毒、Pillifomis菌、出血性败血性巴斯德菌、支气管败血性传代菌感染、丝虫病、球虫病、蠕虫(除蛔虫外)病等。

Ⅲ级:即所谓无特定病原体(Specific Pathogen free,SPF)动物,除Ⅱ级标准外,动物为部腹产或子宫切除产,均按纯系要求繁殖,在隔离器内或层流室内饲养,只有一些不致病的细菌丛,没有各种致病的病原体。

Ⅳ级:即无菌(Germ free,GE)动物,在全封闭无菌条件下饲养的纯系动物,动物体内外不带有任何微生物和寄生虫(包括绝大部分病毒)。

Ⅲ级及Ⅱ级动物的要求较高也较贵,只宜用于特殊目的和要求的实验。

最近国内实验动物专家和科技工作者研究认为,现在我国医学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为普通动物;二级为清洁动物;三级为无特定原体动物;四级为无菌动物和悉生动物。

普通动物(CV)要求必须不带有人兽共患病原体及体外寄生虫。清洁动物(CL)要求在CV的基础上,还须不带有动物传染病的病原体。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F)要求在CL基础上还须不带有干扰实验的微生物。无菌动物(GF)要求不带有任何用现有的方法可以检出的微生物。悉生动物(GN)要求在无菌动物体上植入一种或数种已知的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