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照试验

为了保证免疫荧光细胞化学染色的准确性,排除某些非特异性染色,必须在初次试验时进行以上对照试验:

1.直接法需设下述对照试验

(1)标本自发荧光对照:标本只加PBS或不加PBS,缓冲甘油封片,荧光显微镜观察应呈阴性荧光(无与特异性荧光相似的荧光)。

(2)抑制试验:可分为二步法和一步法。

①二步抑制法:标本先加未标记的特异性抗体,再加标记荧光抗体,结果应呈阴性或明显减弱的荧光。

②一步抑制法:先将荧光抗体用未标记抗体作适量混合,再加在标本上染色,结果应为阴性。此法效果较二步法好,并且简便。

(3)阳性对照:用已知阳性标本作直接法免疫荧光染色,结果应呈阳性荧光。

如对照(1)和(2)无荧光或弱荧光,(3)和待检查标本呈强荧光即为特异性阳性荧光。

2.间接法

(1)自发荧光对照:同上(一)。

(2)荧光抗体对照:标本只加间接荧光抗体染色,结果阴性。

(3)抑制试验:同上。

(4)阳性对照:同上。

如对照(1)、(2)、(3)均呈阴性,阳性对照和待检标本阳性则为特异性荧光。

3.补体法

(1)自发荧光对照

(2)荧光抗体对照

(3)抑制试验

(4)补体对照:取新鲜豚鼠血清1:10稀释先作用标本,再用抗补体荧光抗体染色,结果阴性。

(5)抑制试验:标本加灭活的第一抗体,再用1:10稀释度的新鲜豚鼠血清孵育后,再加未标记的抗补体血清与抗补体荧光抗体等量混合稀释液,结果应为阴性。

(6)阳性对照:(1)~(5)结果阴性,(6)和待检标本阳性时,则为特异性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