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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腑部分

《灵枢》五色篇曰∶五脏六腑,各有部分。能别部分,万举万当。自额而下阙庭上,属咽喉之部分也。自阙中循鼻而下鼻端,属五脏之部分也。自内挟鼻而下至承浆,属六腑之部分也。自颧而下颊,属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车以下颐,属股膝胫足之部分也。

又曰∶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者是也。

五官

《灵枢》五阅五使篇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

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

诊病新久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征其脉小,色不夺者,新病也。征其脉不夺,其色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脏安于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见。明堂润泽以清,五官恶得无辨乎?\r面部图\pt106a1.bmp\r庭者,首面也。阙上者,咽喉也。阙中者,肺也。下极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胆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当肾者,脐也。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男子色在于面王,为小腹痛,下为卵痛,其圜直为茎痛。在女子为膀胱子处之病,散为痛,抟为聚。

\r脏腑色见面部图\pt106a2.bmp\r颧者,肩也。颧后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上者,膺乳也。挟绳而上者,背也。循牙车以上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胫也。当胫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里也。巨屈者,膝膑也。此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

\r肢节色见面部图\pt106a3.bmp\r

统论色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能合色脉,可以万全。五色者,气之华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

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素问》五脏生成篇曰∶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鸡冠者生,黄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乌羽者生。此五色之见生也。青如草滋者死,黄如枳实者死,黑如者死,赤如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见死也。又云∶生于心,如以缟裹朱。生于肺,如以缟裹红。生于肝,如以缟裹绀。生于脾,如以缟裹栝蒌实。生于肾,如以缟裹紫。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

夫气由脏发,色随气华。如青、黄、赤、白、黑者,色也。如帛裹朱、如鹅羽、如苍璧之泽、如罗裹雄黄、如重漆色。又云∶如翠羽、如鸡冠,如蟹腹,如豕膏,如乌羽。或有鲜明外露,或有光润内含者,气也。气至而后色彰,故曰欲、曰生。

若赤如赭、白如盐、青如蓝、黄如土色、黑如地苍,甚则青如草滋、黄如枳实、黑如、赤如血、白如枯骨,或晦黯不泽,或悴槁不荣。败色虽呈,气于何有,故曰不欲,且曰死。由此观之,则色与气,固不可须臾离也。然而外露者不如内含。

内含则气藏,外露则气泄。亦犹脉之弦、钩、毛、石,欲其微,不欲其甚。下文所云如以缟裹者,正取五色之微见,方是五脏之外荣。否则过于彰露,与弦、钩、毛、石之独见而无胃气,名曰真藏者,何以异乎?

《难经》十三难曰∶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色青为肝。脉得浮涩而短,为肺脉,为金克木;大而缓为脾脉,为木克土,是谓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浮大而散为心脉,为木生火;小而滑为肾脉,为水生木,是谓相生。)玉机真藏论曰∶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无后其时。形气相得,谓之可治。色泽以浮,谓之易已。脉从四时,谓之可治。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取之以时。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夭不泽,谓之难治。

脉实以坚,谓之益甚。脉逆四时,为不可治。必察四难而明告之。

五脏生成篇曰∶色味当五脏。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故白当皮、赤当脉,青当筋,黄当肉,黑当骨。

《灵枢》五色篇曰∶五脏六腑之肢节,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阴和阳,用阳和阴。

当明部分,万举万当。(和阴阳之盛衰,衰多益寡。和而平之,万举万当矣。)能别左右,是谓大道。

男女易位,故曰阴阳。审察泽夭,谓之良工。(左右乃阴阳之道路。而男女从逆不同,故位亦异。位定然后能察其润泽枯夭也。)沉浊为内,浮泽为外。(内为脏,外为腑,以沉浮别之。然在色上看,非心会不能得。)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黄而膏润为脓,赤甚者为血,痛甚为挛,寒甚为皮不仁。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察其散抟,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浮则病浅,沉则病深。泽则成全,夭则败亡。散解者新近,抟聚者久远。上则在上,下则在下,皆以色形知病也。)积神于心,以知往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乃知新故。(视色之道,必积神属意,乃知已往来今及新病故疾。)色明不粗,沉夭为甚,不明不泽,其病不甚。(明泽不粗显,而但见沉夭,病必甚也。若无沉夭,虽不明泽,病亦不甚。)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驹,小马也。奔逸不定,言其色散无定所。气虽聚,痛未成形也。)肾乘心,心先病,肾为应,色皆如是。(脏必自虚,而后贼邪乘之。所见之色,自是胜我者。五脏皆然。)男子色见于面王,为小腹痛,下为卵痛。其圜直为茎痛。高为本,下为首,狐疝阴之属也。(卵茎、狐,乃膀胱、小肠、子处之病也。其部位在于面王上下,故色见于彼。圜直象茎,故以色见之高下,分茎病之本末。俗以鼻之大小,验前阴之巨细,有以哉。)女子在于面王,为膀胱子处之病。

散为痛,抟为聚。方圆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随而下至胝为淫。有润如膏状,为暴食不洁。(女子部分亦同,而病亦在下。但所见皆冲、任、带脉如淫带、淋浊、瘕聚之类。或有因暴食,湿热下流而成前证者。若色抟则聚而结,色散者但痛而已。)左为左,右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病见于色,左右不爽,故随其色之所指,察聚散而知邪之抟与痛也。)色者,青、黑、赤、白、黄,皆端满,有别乡。别乡赤者,其色赤大如榆荚。在面王,为不日。(五色之正端满合时日者,是为无邪。

有别乡者,犹言正色之外,别部又见一色也。如赤见于面王,则非其部。不当见而见,又非其时矣。)其色上锐,首空上向,下锐下向,在左右如法。(色之侵乘,必视其尖锐处为乘之首。上锐上乘,下锐下乘,左右皆如其法。)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脉,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别五色而知五脏,因五脏而知五合。再察在何部,而分生克吉凶,病固无遁情矣。)面上白点,腹中虫积。

面青白黄色不常,及面上如蟹爪路,一黄一白者,食积。两颧时赤,虚火上炎。

病患面无血色,无寒热,脉沉弦者,衄也。

病患见黄色光泽者,为有胃气,不死。干黄者凶。

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病虽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冬月面惨,伤寒。紫浊,时病。色白而肥,气虚多痰。黑而瘦,阴虚火旺。

《灵枢》论疾诊尺篇曰∶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

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白睛黄淡,脾伤泄痢。黄而浊,兼面如熏,湿盛黄胆。黄如橘子明者,热多。

黄中兼青紫,脉芤,是瘀血,胸中两胁必有块。

眼黑而颊赤者,热痰也。眼胞上下如烟煤者,痰也。眼黑而行走艰难,呻吟者,入骨痰也。其证遍体骨节酸痛。眼黑,面带土色,四肢痿痹,屈伸不便者,风痰也。

目黄,大烦,脉大为病进。目黄、心烦、脉和者,为病将愈。目精晕黄,衄未止,平人见黑气起口、鼻、耳、目者凶。

目睛黄,酒疸。黄白及眼胞上下肿者,谷疸。其人心下必痞胀。

明堂眼下青色,多欲、精神劳伤。不尔,即未睡。

面黄目青,为伤酒。

面无精光,齿黑者,凶。

瘰赤脉贯瞳者,凶。一脉,一岁死。一脉半,岁半死。二脉,二岁死。三脉,三岁死。

目间青脉起者,掣痛。(乃少阳胆经之滞也。)瞳子高硕者,太阳不足。

病患面目俱等者,吉。

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皆不死。

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

面目有黄色,是有胃气,为吉。(前二节,一有胃气,一无胃气。)伤寒眼下青色,属挟阴。挟阴者,俗指房事也。

《金匮要略》曰∶其目正圆者,不治。(瞪直属太阳经绝。太阳主筋,故。

一作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小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鲜明者,俗言水汪汪也。俱指白珠。)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气短促而冷者,阴病。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来,口鼻息长而皆热者,阳病也。

《金匮要略》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

鼻头色黄,小便必难。(上云∶胸上有寒。寒则水谷不运,故小便难也。)余处无恙,独鼻尖青黄者,其人必为淋也。

鼻头青,腹中痛,舌冷者死。

鼻孔忽仰起者死。

鼻枯槁不泽者死。

鼻冷如冰,连两颐者,多死。

病患鼻头明,山根亮,目黄光,起色。

鼻头微白者,亡血。

血脉

论疾诊尺篇曰∶诊血脉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血脉即络脉。肌皮嫩薄者,视之可见。)《素问》平人气象论曰∶臂多青脉曰脱血。(络中血脱,故不红而多青。)

毛发

发枯生穗,血少火盛。

毛发不坚,多堕落者,卫气疏,或有风。

眉堕者,风也。

病患头毛上逆者,凶。(血枯不荣,如枯草不柔顺而劲直。小儿疳病多此,亦主有虫。)

形体

人之大体为形,形之所充者气。形胜气者夭,(肥白气不充。)气胜形者寿。(修长黑色有神。)气实形实,气虚形虚。

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

形气相得者生,参伍不调者死。

肥人多中风,以形浓气虚,难以周流,而多郁滞生痰。

痰壅气塞成火,而多暴厥也。

瘦人阴虚,血液衰少,相火易亢,故多劳嗽。

病患形脱而气盛者死。(正虚则形脱,邪实则气盛。)形体充大而皮肤宽缓者寿。形体充大而皮肤紧急者夭。

形气相失,谓之难治。

形盛气虚,气盛形虚,形涩而脉滑,形大脉小,形小脉大,形长脉短,形短脉长,形滑脉涩,肥人脉细小轻虚如丝,羸人脉躁,俱凶。

血实气虚则肥,气实血虚则瘦。肥者,能寒不能热。(能读耐。)瘦者,能热不能寒。

美髯而长至胸,阳明血气盈。髯少血气弱。不足,则无髯。美髯者,太阳多血。

坐而下一脚者,腰痛也。

行迟者,痹也。或表强,或腰脚痛,或麻木风疾,里实护腹,如怀卵物者,心痛也。

持脉,病患欠者,无病也。(经云∶阳引而上,阴引而下则欠。阴阳相引,故云无病,病亦即愈。)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吐沫。

形肉已脱,九候虽调者死。

掌中寒者,腹中寒。掌中热者,阴不足,虚火盛。

诊时,病患叉手扪心,闭目不言,必心虚怔忡。

仓廪不藏者,门户不要也。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

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

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随,府将坏矣。

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

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则偻俯,筋将惫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

眼胞肿,十指头微肿者,必久咳。

死证

尸臭,舌卷,囊缩(肝绝)。口不合(脾绝)。肌肉不滑,唇反(胃绝。)发直,齿枯,及遗尿(肾绝)。毛焦,面黑,直视,目瞑不见(阴气绝)。目眶陷,目系倾,汗出如珠(阳系绝)。病后喘泻(脾脉将绝)。目正圆,手撒,戴眼(太阳绝)。

吐沫。声如鼾睡。面赤。面青黑,唇青。人中满,唇反。发与眉冲起。爪甲下肉黑。手掌无纹,脐凸,足跗肿。面青,但欲伏眠,目视不见,汗出如油,肝绝,八日死。眉倾者胆死。手足爪甲青,或脱落,呼骂不休,筋绝,八日死。肩息,直视,心绝,立死。发直如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小肠绝,六日死。口冷,足肿,腹热,胪胀,泄利无时不觉,脾绝,五日死。脊痛肿,身重不可反复,胃绝,五日死。耳干,舌背肿,溺血,大便赤泄,肉绝,九日死。口张气出不返,肺绝,三日死。泄利无度,大肠绝。齿枯,面黑,目黄,腰欲折,自汗,肾绝,四日死。齿黄枯落,骨绝。

五脏绝证

五脏已夺,神明不守,声嘶。

循衣摸床,谵语,阳明绝;妄语错乱,及不语失音,热病犹可生。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肺绝。(汗腻不流,脉洪而喘不休,真气外散。)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心绝。(心为火脏,故阳热独存。烟熏,火极焦灼之象。)唇吻反青,四肢汗出,肝绝。(唇吻属脾,而青色属木。木乘土,故曰反。)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脾绝。(水色凌土。冷汗、身黄,脾真散越。)溲便遗失,狂言,目反,直视,肾绝。(溲、便,二阴肾脏所司。遗失则门户不闭,水精败绝,目背瞳人。)阳气先绝,阴气后竭者,死时身面必青。(阳先脱,阴绝于后,故青色存也。)阴气先绝,阳气后竭者,死时身面、手足必赤,腋下温,心下热。(阴先脱,阳绝于后,故赤色见。余阳未即尽,故腋温、心热。)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胃绝。(胃纳水谷,合肌肉故。)六腑气绝,足冷脚缩。五脏气绝,便利不禁,手足不仁。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

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故气不荣,则皮毛焦而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上之纹。)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津液去而皮节平,毛无润养而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火克金。余仿此。)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则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则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垢,(齿龈肉退却,而齿则长垢也。)发无润泽。无润泽者,则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厥阴者,肝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则引卵与舌,故舌卷囊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目者,为失志。失志则志先死,死即目也。

(目不见也。脱阴者目。)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诈病

向壁卧。闻师到,不惊起而目盼视,若二言三止,脉之咽唾者,此诈病也。若脉和平,当言此病太甚,须针灸数十处,服吐下药乃愈。(吓其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