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素问古目八十一篇,除亡刺法、本病两篇,实共七十九篇,其中论阴阳、脉象、治法者五十一篇,论针灸、穴俞者二十二篇,论岁运、六气者七篇。虽皆轩岐数圣人阐发救人妙义之所在,然其间有理数之分。阴阳、治法者理也,理本变化无方;针灸、岁运者数也,数则有象可拟。故特分为内外篇,庶使读是经者,于神理所在,精思而熟玩;象数所在,则仅记忆焉可也。

一、宋新校正言,汉艺文志云黄帝内经素问九卷,至隋经籍志云止存八卷,全元起注本亦云少第七卷,王太仆序素问言第七卷师氏藏之,即岁运天元纪等七篇也。新校正疑其篇卷浩大,以为别是阴阳大论之文,王氏特借以补所亡之卷,引张仲景伤寒论序为证,庸或有之。但素问一书,凡天地所有,无一不备,七篇虽独浩大,然畅论阴阳变化自应如是,书经亦出于壁,太仆之语岂即诬也。

一、素问文义虽经王氏注解,高保衡等校正,各云备极苦心矣,然错误脱漏处仍多。兹各于本篇条下,辨驳其是非,参考其得失,非敢訾议前贤,良以经旨不可冒昧,人命非同草菅,宁负狂妄之罪耳。至于管窥之见,疵自多,削而去之,是所望于后之君子。

一、太仆之注至真要大论也,“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原以消阴翳”二语,阐前圣所未发,开后学之颛蒙,卓然千古,是注也而经矣。自余未尽合处,瑜不掩瑕,无失其为至文。

一、每篇各有命名之义,有为篇中要旨所关者,有毫无关涉,不过以起首有此数字而即以之为名者。又一篇之中,问答条款逐段不同。若非并为标出以提其纲,观者能无眩乱。兹特总序名目于篇首,如诗之有小序也。

一、篇中问答一项为一段,分注于其下,井然不乱,庶几心目了然。又其文气高古,句法错落,有一、二字为一句者,有十数字为一句者。兹于语气略断处读(音逗)之,读之音韵婉转而义理愈出,是乃所谓章句也。

一、是经去古既远,残缺自多。王注每曲为之解而理愈晦,即甲乙经、全元起注本以至新校正亦多未确。

兹不敢傅会,宁阙疑焉。

一、古本每篇旧有次叙数目,今既分为内外篇,已无次序,用何数目,故并去之。

一、训诂大家惟以诠释本文而已,医经则独不可。盖问答之意,不过偶举一端,原非脉病之全旨,后人执而泥之必偏矣。王注类多随文顺释。拙解则必会通大意而后诠释本文,或注明本文而后补出全旨,使观者融会心胸,庶不致有偏泥之害也。

一、内篇所载,皆阴阳变化之大义,脉象治法之要旨,固当细心体认。至于外篇,针灸如离合真邪等篇,岁运如至真要天元纪等篇,其中各有精义,所当节取以究其微,未可以其列之外篇而概视为肤浅也。

一、热论篇仲景之所祖之以为伤寒论者,字字皆有着落,段段各有精义。向阅王注,颇下恰意,方思有以易之而未能。后见乌程闵氏芝庆者集中,特为此篇作注,最为明确,无以易也,故全录之。惜乎此君不为素灵全经作注,诚憾事耳。

一、岁运七篇中有天文度数及天符岁会等义,实余素所不解者,王注既不快意,杜撰又非所能,阁笔者久之。

后得景岳张公类经注解,推算详明,确然可遵,竟全录之,间有不合处,乃附谨按于其下。兹集实赖二公之玉吾成也。

一、末后着至教等七篇,文辞意旨与全经绝不相类,的系后人假托以充篇目之数者。王氏一概混为之注而不能辨,直为其人所欺矣。自今道破,后之君子谅不以吾言为孟浪也。

一、是集或有谓余当全载原文,但于应节解处各记钩勒,庶使读者备悉源流,知经之所以节,注之所以另为解,是也。但此举原所以便肄习,苦仍列全文,则不特篇卷浩繁,且使读者心目眩乱,故予节略,非但省文,实所以豁心目也。

一、素问古目九卷,王氏分为二十四卷,未免太繁,今分内篇三卷,外篇六卷,合为九卷,仍古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