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癌症发生发展中的心理社会因素

(一)个性因素与癌症

自古以来,就有人注意到癌症发生与个性有关。早在公元二世纪Galen就观察到抑郁的妇女较性格开朗者易得乳癌。以后的许多研究中提到癌症患者的心理特征有“反应迟缓、不大表露感情、与父母感情较冷淡”;“抑郁加抽烟易得肺癌”;“乳癌患者往往是怒气难以自制而又被压抑着”;“孤独、无助并处于绝望等情绪忧伤可使白血病及何杰金氏病发展”。

我国的恶性肿瘤以消化道为主,胃癌最为常见。据1980年的资料,胃癌死亡率占癌症总死亡率的23.03%,近年的研究表明,饮食因素及精神因素(社会心理因素)是胃癌的高危因素。据全国胃癌综合考察流行病学组(1981)指出,与胃癌相关密切的社会心理因素有:①性格特点:社会内向、抑郁、不灵活性;②生活事件:青少年时期或早期的精神创伤。张宗卫、郭艳容(1986)用自制的肿瘤流行病学研究量表测得,抑郁和不灵活的个性在胃癌的发生中有一定的意义(与健康对照组相比),但与其他癌症对照组相比则无显著差异,说明心理社会因素在癌症发生中具有普遍意义。北京城区调查表明,“好生闷气”居胃癌各类危险因素之首。

(二)生活事件与癌症

Miller(1977)在一篇综述中指出:①在200余篇涉及人格、情绪、应激对癌症关系的文献中,结论均为肯定其间的联系;②临床经验表明,确信自己癌症诊断者,往往预后较差,而对诊断持怀疑态度者常较好;③临床上有些长期存活(15~20年)后突然复发,其原因均为在复发前6~18个月内有严重的情绪应激;④乳癌与无法解决的悲哀有关;⑤对1,400对配偶作癌症发病调查表明,配偶一方患癌或死于癌症的心理应激可引起另一方患癌(当然还应考虑“共同环境”因素的参与)。

对比血液化学与心理学的变数之间的关系发现,血液化学可提供疾病的近期信息,而心理学变数对癌症的预后有关(Achterberg等,1977)。修女的乳癌发生率高于其他妇女(其他部位癌症发病无显著差异),这符合独身妇女乳癌发生率高于婚配妇女的事实。年龄起过40岁的修女,其乳癌发生率甚至超过独身对照人群。修女乳癌发生率较对照组为早。在45~49岁期间有一“突变”性增加,较消化道癌的“突变”早5年。

有人将不同疾病人群中出现类似的个性,称为一般性因子(G因子);另外,还有一种界定癌症特定部位和类型的心理神会因素,称为特异性因子(S因子)。研究表明,乳癌病人的S因子为:①孩子较小或没有;②难以发泄的敌意和被遏制的愤怒;③信奉宗教或社会的正统规定;④犹豫不决;⑤早年生活特征是童年丧失父母形象或由于父母冷淡而使童年期较少保护和爱抚,使之常处于抑郁与绝望心境中。

用社会再适应量表作比较,癌症患儿在发病前一年内,遇到重大生活事件的比率较高。在心理治疗组中,72%的癌症病人在发病前数月到八年期间均受过近亲丧亡的冲击,而其他原因作心理治疗者(对照组)只占10%。

有关癌症发病与心理社会因素关系的研究在解释上有重大困难,这是由于方法学和实验设计的多样性所造成,另外,抑郁这个与癌症有密切关系的情绪状态,究竟是病前致病因素还是癌症后的身心反应,或者两者都有,都需要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