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27-2 中国和利手评定方法和分类

在利手的研究中,西方国家目前采用的方法有Annett的利手问卷(Annett’s Hand Prefrence Questionnaire,1970)和Oldfield的爱丁堡利手调查表(Edinburgh Handness Inventory ,1971)。前者包含了12个项目,6个为主要项目,6个次要项目;后者包含了10个项目。我国学者参考了这两种方法,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并在天津(1979)试点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制定了中国人的利手分类标准。所采用的测试项目先为12个,最后订为10个,与西方的略有不同,但内容实质是一样的。

这10个项目是:1.执笔 ,2.执筷,3.掷东西,4.刷牙,5.执剪刀,6.划火柴,7.穿针,8.握钉锤,9.握球拍,10.洗脸。

利手分类标准与Annett的有相似之处,即根据用哪一只手执笔写字来划分左利或右利。不同的是:如果10个项目全部都习用右手或左手,则称为强右利或强左利。如果前6项都习用右手或左手,而后4项中任何1至4项用另一手,则称为右利或左利。如果前6项中有1~5项习用一只手,其余5~1项用另一手,则称为混合利。在混合利中又以执笔为标准,如右手执笔则称混合利偏右,左手执笔是称混合利偏左。据此利手可细分为六种:强右利、右利、混合利偏右、混合利偏左、左利、强左利。有时可粗分为三大类:右利(包括强右利)、混合利、左利(包手强左利)。或分为两大类:右利(包括强右利)和非右利(包括混合利、左利和强左利)。

鉴于我国儿童左手写字或执筷常遭到纠正而被迫改用右手,但其他项目仍用左手(即10项中有8项以上用左手),在测试时如出现这种情况可考虑为潜在左利而计入左利中。

测试时,一般个别进行。将10个测试项目的工具:如笔、筷子、牙刷、剪刀、火柴、针和线、钉锤、球拍和毛巾置于桌上,令被试一一拿起,作写字、吃饭、刷牙等活动。根据被试习用哪一只手来完成这些日常活动而逐一由主试填写在检查表上。检查表还印有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排行、职业、文化程度(在校学生要填写学校、班级、大学生要填写系、专业)等内容。在10个项目中分为用右手和用左手两大栏。如被试经常用一只手进行某项活动,则在该项目中分为用右手和用左手两大栏。如被试经常用一只手有时用另手进行某项活动,则在该项目的左或右手栏中填两个“+”号。如有时用一手有时用另手,则在两栏中各填一个“+”号。在学校中,可按班级集体进行测试(以小学五年级以上的为好)。将利手调查表发给每位学生,仔细听主试(或教师)讲解填表注意事项。要特别注意防止初中学生的逞能,勿在该项目左右两栏中同时各填写两个“+”号以表示自己有左右开弓,两手都能做。如确实两只手经常作同一项目,则可在该项目左、右栏中各填一个“+”号。利手的评定最好在一个单位中只有一个人来评定。

利手调查表中还印有幼时曾否用过左手、曾否被纠正过、家族中用左手史的项目。家族分直系、父系和母系三栏,调查项目为写字、拿筷子和干活三种。在医院向病人作利手测试时,调查表上还可增添有无精神病、神经官能症、癫痫、智力落后、古怪性格和口吃等栏目。

摘自:李心天等《中国人的左右利手分布》,心理学报,15卷,第3期,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