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人智残评定量表

系龚耀先和解亚宁等(1986)为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所编制。适用于16岁以上成人,实际应用中还可降至14或13岁的少年。按照智力低下的国际通用诊断标准四级。取生活能力、学习和工作能力、时空和人事定向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等诸指标来制定分级量表。标准化样本包括湘西某地两个自然乡和一个城市福利机构及住院的智力低下者及可疑智力低下者共939人,另有少数智力正常者。

量表结构:按上述各种能力,由0至4共有四个得分级别,每级有划分的标准,在评定时凡符合某一标准的记上级次为得分。0级为适应能力正常,其余适应能力依级数增大而下降,4级为最低。共五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最高分为4分,所以能力最低者最高为20分。按照样本应用结果,制定了根据得分而划分适应能力水平(表15-2)。

量表信度检验:两位主试分别对30例进行评定,按两次评分结果和分级结果进行相关,其系数分别为0.8831及0.8844。两位主试的评卷按条目结果的符合率分析,一致性最高的条目多属于生活能力、学习或工作能力、时空定向能力;有些出入的为人事定向和社会交往能力。

效度检验:在地区自然村用WAIS-RC四合一简式测查了同时受评的72人。评定为正常的35人,测验IQ平均为93;评定为轻度的22人,IQ为60.5;中度15人,IQ为48。另外评定为重度和极重度的均不便测验。故未计在内。因此评定等级与IQ均数分级完全相符,但细察各级案例,有个别例子二者有出入,但出入不大。这是因为实际上适应能力并非总与IQ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