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确对持心理测验

心理测验是心理学的一种方法,它的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所以如此,其中一部分是由于对它缺乏客观态度。不客观的态度大体分为两类;一是过于依赖,另一是反对使用。各种态度都有自己的理由,这些现由并非都无根据。如果对它采用一种客观的态度,即实事求是态度,也许对它的发展会更好一些。这里不打算分析各种看法或态度,只拟对使用心理测验的临床家们提出几项参考意见。

1.实事求是对待技术心理测验技术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技术。在这个领域中的某些分支,确已比较成熟,但总的来说,发展还是不平衡的。例如:能力测验比人格测验来说发展好一些。临床神经心理测验和临床评定量表,虽然应用较晚,但发展迅速。还要注意到各国的不同情况。例如,我国正处在心理测验的恢复阶段。在采用此技术时,既要严肃认真,又不能求全责备。

2.正确使用心理测验提供的信息  心理测验可为临床工作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但不能机械地依赖这些信息,不能机械地使用测验结果,特别是不能单用测验结果。多么有效的测验,它的测验结果所提供的信息也是有限的。所以要强调全面评估。

3.遵守职业道德从事心理测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应遵守有关职业的道德,尤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保密: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测验工具的保密;二是对测验出来的材料保密。测验项目的内容在测验前不能让受试者知道,否则反映不了真正的心理功能。规定测验手册、工具、记录纸等,均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保存,即在于此。受试是信任主试者的,在测验中,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得到的材料,只供心理评估参考,不得让其他人或机构知道,应由有资格的专家妥为保管。

(2)受试者的利益:主试者充分尊重人权,与受试者处于平等地位,保护受试者的合法利益。在实验报告、提供证词、回答有关机构的查询等场合,必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