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晤谈

一般来说,病人住进精神病院时都要经过入院晤谈。诊断晤谈、社会史晤谈以及心理测验中的晤谈。只有综合了解这些晤谈所获得的信息后才能作出正确评估和做出有效的治疗计划。在大的精神病院,这些过程是有分工的。但作为一个临床家,需要全面掌握晤谈技术。评估晤谈大致可分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最初晤谈”(initial interview)

即在最初接触被评估者时所进行的晤谈。其作用如下:

1.建立人际关系 要做好心理评估或心理治疗,必须建立评估者(治疗家)和病人之间的一种合作的和信任的关系(rapport)。这种关系不是一次可以建成的。特别是在心理治疗时,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建成。一个好的开端对建立这种关系非常重要;

2.获得病人以及他的问题的信息;

3.向病人介绍医院及有关就诊的知识,让病人了解以后所要进行的一些步骤和手续;

4.支持病人求改进的信心 病人虽来求医,但对解决自己的问题缺乏信心,或缺乏解决问题的勇气,所以一开始就需要给予支持,增强他们的信心和决心。

最初晤谈不一定另作时间安排,可在测验之前进行。通过这种晤谈可以了解他们所感兴趣的事物,他的情感,所遇到问题以及个性特点等。晤谈的内容包括他们的生活情境、各种关系、成功和失败、个性发展的情况以及别人对他的态度等。

(二)诊断晤谈(diagnostic interview)

这对精神病人的诊断非常重要。重点是病人的症状,要精确地进行描述(包括内容、出现时间和既往史等)。要做好这种晤谈,需按如下的精神状况检查提纲进行:

1.智力和思维过程 用外部言语所表达的思维的准确性、速度和复杂性;远近记忆的好坏;解决问题时的准确性和速度等。

2.感知觉障碍 如幻觉、妄想以及其他感觉障碍。

3.注意力和定向力 时间、空间和人物的定向;集中注意的能力;

4.情绪表现 优势情感、情绪表现的恰当性和强度、控制情绪的能力等;

5.自知力 自我了解的程度;

6.行为和仪表 面部表情、运动表现、可见的生理反应、衣着等。

对于上述内容可直接观察,也可提出总是让他回答,或按某一诊断评定量表来进行诊断晤谈。

(三)收集个案史的晤谈

个案史的收集与诊断晤谈的不同是其重点不在症状,而是要对病人的生活以及他和社会的关系做出全面的和尽可能详尽的估计,通常接编年史顺序收集(由于学术思想派别的不同,有的特别重视早年历史;有的偏重现在)。主要内容有本人体验、父母、同胞、教育、喜爱的活动、工作史、婚姻史等。要着重记述那些有意义的回忆和客观报告的事件。个案史对了解病人当前的人格结构和功能、在现在生活中的压力和反应都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这种晤谈的内容非常广泛,所以在记录时,要对其内容加以选择。在提及当前的问题时,可能唤起病人对未来的担忧和对以往痛苦的回忆。这些情绪反应都要格外注意。在书写报告时尽量客观而不要渲染和发挥。接谈要有思想准备,心中要有主题。不管到什么曲折,晤谈都要围绕主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