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

原发性青光眼按照前房角闭合的发病机理可分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在我国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是所有青光眼类型中最常见的,并且通过早期发现绝大多数可以获得治愈。

闭角型青光眼又分急性闭角青光眼和慢性闭角青光眼。

急性闭角青光眼又称为急性充血性青光眼,是老年人常见眼病之一,多见于50岁以上的妇女,男女之比约为1∶2。两眼常先后或同时发病。急性发作时病人多合并头痛、眼痛、恶心、呕吐、虹视及视蒙等一系列自觉症状。有些女性患者往往因情绪激动诱发急性闭角青光眼的发作。其症状除上述外,病人有剧烈眼痛感,同侧头痛,严重者仅留眼前指数或光感。同时有以下体征:

(1)眼压升高,一般在6.65~10.64千帕(50~80毫米汞柱),个别严重病例甚至高达13.3千帕(100毫米汞柱)以上,由上睑指压眼球坚硬如石。此种病例应即去医院采取紧急处理,否则有迅速失明的危险;

(2)瞳孔散大,由于眼压急剧升高使瞳孔括约肌麻痹,出现瞳孔散大;

(3)角膜水肿,眼压突然升高至5.32千帕(40毫米汞柱)以上,破坏角膜内皮细胞,出现角膜水肿,表现为雾状或毛玻璃状,上皮发生水泡。

急性青光眼是容易致盲的眼病之一,因此必须进行紧急抢救处理。其治疗原则是:

(1)应先用缩瞳剂,高渗脱水剂,迅速降低眼压,使已闭塞的前房角开放;

(2)眼压下降后及时选择适当手术防止再发。

对中年以上经常有眼胀、头痛、视蒙、虹视等自觉症状者,应考虑有闭角青光眼的可能。要进行常规的前房深度检查,早期发现本病以防止急性闭角青光眼的发作。

慢性闭角青光眼慢性闭角青光眼可发生于成年人的各个年龄组,无明显性别差异。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病史。或多或少的眼部不适、发作性视蒙、虹视为其特点。夏季多于冬季,多数病人在傍晚或午后出现症状,经过睡眠或充分休息后,眼压可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少数病人无任何症状,偶尔遮盖健眼发现患眼视力下降甚至完全失明,若不详细检查房角情况,容易误诊。早期病例眼底检查可以完全正常,到了发展期或晚期,则显示程度不等的视神经乳头凹陷扩大及萎缩。病人眼压升高为突然发生。开始一段时期的发作具有明显的时间间隔,晚上仅持续1~2小时或数小时,翌日清晨,眼压完全正常。随着病情发展,这种发作性高眼压间隔时间愈来愈短,高眼压持续时间愈来愈长。一般高眼压约为5.32~7.98千帕(40~60毫米汞柱)少数病例可超过这个范围。

本病早期,在两次发作的间隔期内,测量眼压是正常的。发展期,基压逐渐升高,在间歇期眼压也不能达到正常。由于上述原因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早期发现较困难,因而治疗往往不够及时,所以一旦病人感到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体征,就应即去医院诊断治疗,以免延误。

开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也称为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其主要特点是高眼压状态下前房角宽而开放。

病人的一般眼部表现:大多数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病人无任何症状,仅少数人在眼压升高时感到头昏、头痛、眼胀或视蒙等。但是,这些症状无诊断价值。

病的早期眼压不稳定,一天之内仅有数小时眼压升高。因此,只有测量24小时眼压曲线才有助于诊断。随着病情发展,基压逐渐升高。当基压与高峰压之间的差值甚小或接近于零时,就意味着本病发展到最后阶段。眼底表现为视神经乳头凹陷增大,正常人乳头杯/盘比在0.4以下。若超过0.6或两眼杯/盘比之差超过0.2,应进一步作排除青光眼检查,并注意与先天性异常区别。其次,视乳头出现变化时,就会出现视野缺损。正常情况下,每个眼睛都有一定的视野(可见)范围,得病后,视野范围会相应缩小。因此,有下列情况者,应作为怀疑本病的理由,必须作排除青光眼的检查:

(1)高眼压痕;

(2)视乳头杯盘比值>0.6者;

(3)有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家族史;

(4)一眼发生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另眼应尽早检查。一旦检查获得阳性结果必须及时治疗。

治疗原则:

(1)先用药物治疗;

(2)先用低浓度然后用高浓度的药液;

(3)若各种药物而且在最大药量下,眼压仍不能控制者,即需考虑手术治疗。

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是一种胚胎期前房角发育异常、阻碍了房水排出所致的疾病。本病属遗传性疾病,男女之比大约为2∶1。原发性先天性青光眼,发病多为双眼,单眼占25%~30%。

患儿初生时即可出现典型症状,如眼球及角膜扩大,角膜混浊等,此种情况也称为牛眼。因为眼球的损害早在母体内发生,尽管出生后早期控制眼压,其视力预后也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