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饮食

有人估计,发达国家男性癌症的30%~40%,女性癌症的60%可能与饮食有关。饮食致癌的可能途径、方式大约有以下几种:

1.天然食物或食品添加剂中存在致癌物 如亚硝胺有强致癌作用,并不一定要长期慢性作用,而只需一次足够的“冲击量”即可诱发恶性肿瘤。亚硝胺前身(亚硝酸盐和二级胺)以稳定形式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特别在植物中亚硝酸盐很易由硝酸盐形成。过多使用硝酸盐肥料与土壤中缺钼都易造成植物中硝酸盐的积累。储存的蔬菜、水果中易存在高浓度的亚硝酸。

食用色素中具致癌性的有二甲氨基偶氮苯(致肝、胆管、皮肤、膀胱癌)、邻氨基偶氮甲苯(致肝、肺、膀胱癌、肉瘤)、碱基菊燈(致肝癌、白血病、网状细胞肉瘤)等。

香料及调味剂中具致癌作用的有黄樟素(致肝、肺、食管癌)、单宁酸(致肝癌、肉瘤)及甘素(即N-苯乙基脲致肝癌)。

2.食物受致癌物污染 黄曲霉菌污染米、麦、高粱、玉米、花生、大豆,产生黄曲霉毒(aflatoxins,简称AF)。毒素有12种,其中AFB1致癌作用最强,在低剂量长时期作用下,几乎可使全部动物致癌。AF在紫外线及可见光照射下仅能部分分解;加热100℃,2小时后,只能减毒30%;180。~185℃3小时可大部被破坏。15磅压力下120℃4小时方降至对肝脏无害的微量。

其他污染食物的致癌物还有展青霉素、黄米霉素、杂色曲霉素、环氯霉素、厌黄霉素等,它们的致癌力不及AF,如杂色曲霉素仅为AF的1/10,但其分布较AF广。由于它们一般都极为稳定,不易为高温破坏,故危险性大,不可忽视。

3.食物加工或烹调过程中产生致癌物烟熏、炙烤及高温烹煮食物时由于蛋白质热解,特别在烧焦的鱼、肉中可产生有致突变和致癌性的多环有机化合物。据估算,50g熏肠所含致癌物苯并(a)芘的量相当于一包香烟烟雾中所含的量,或等于大工业中心居民在4~5昼夜期间所吸入污染空气中的数量。一盒油浸熏制鱼的苯并(a)芘量相当于60包香烟或一年内所吸入空气中致癌物的数量。油被连续和重复加热及添加到未加热的油中都会促进致癌物及辅癌物生成。因此,多次或长时间使用过热油脂都有引起恶性肿瘤的危险。

4.食物成分在胃肠道内形成致癌物当胃肠道中细菌多时,细菌的代谢作用与硝酸盐的还原能力均加强(细菌的硝酸盐还原酶适于在中性环境中发挥作用),故胃酸减少或缺乏时,胃内亚硝酸盐浓度高,出现适于亚硝胺形成的胃内环境。

5.营养缺乏时的间接致癌作用食品粗糙,长期缺铁,营养不足时发生食管癌和胃癌的危险性增加。硒的平均摄入量、血硒水平、饮食中硒浓度均与发生恶性肿瘤的危险性呈负相关。长期缺碘或碘过多与甲状腺癌的发生有关。

6.过多营养的间接致癌作用食物热量过高、纤维素过少,特别是脂肪总摄入量过高,可使乳腺癌、结肠癌、前列腺癌发病率增加。动物实验表明,高脂肪膳食又缺乏胆碱、叶酸、维生素B1及蛋氨酸时,可增强各种化学致癌物的致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