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人力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卫生人力是指农村有关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初级卫生保健人员有专职与兼职之分,一般把县、乡、村三级的卫生人员,视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职人员。据1990年底统计,农村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712636人(不含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平均每千人口1.86人(城市每千人口10.15人)。其中医生(含医士)0.82人(城市4.49人);医师0.54人(城市3.37人)。要顺利实施初级卫生保健,除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专职队伍以外,还需要有一支群众卫生队伍,作为卫生机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与群众间的桥梁与纽带。在我国农村主要是乡村医生和农村保健员。全国749963个村中,设卫生室或医疗点的有646529个,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31510人,其中经过考核已领取乡村医生证书的776859人,占总数的63%。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有很大增长,但从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卫生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卫生队伍素质不高,不稳定且来源困难。因此,必须重视初级卫生保健人力开发,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养或培训人才,并采取相应的稳定和发展农村卫生队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