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骨枯肉陷真脏脉见者死

(素问玉机真藏论)

大骨枯 ,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其气动形,期六月死;真藏脉见,乃予之期日。

(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肤臀肉,皆大肉也。肩垂项倾,腰重膝败者,大骨之枯 也。尺肤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肾主骨,骨枯则肾败矣。脾主肉,肉陷则脾败矣。肺主气,气满喘息则肺败矣。气不归原,形体振动,孤阳外浮而真阴亏矣。三阴亏损,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岁阴阳之更变也。若其真脏脉已见,则不在六月之例,可因克贼之日而定其期矣。)

大骨枯 ,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内痛引肩项,期一月死;真脏见,乃予之期日。

(内痛引肩项,病及心经矣。较前已甚,期一月死。一月者,斗建移而气易也。)

大骨枯 ,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内痛引肩项,身热,脱肉破 ,真脏见,十月之内死。

(身热者,阴气去也。脱肉者,肌肉消尽也。破 者,卧久骨露而筋肉败也。是为五脏俱伤,而真脏又见,当十日内死。十日者,天干尽而旬气易也。月字误,当作日。 ,劬允切,筋肉结聚之处也。启玄子曰∶肘膝后肉如块者。)

大骨枯 ,大肉陷下,肩髓内消,动作益衰,真脏来见,期一岁死;见其真脏,乃予之期日。

(骨枯肉陷,脾肾已亏,兼之肩髓内消,动作益衰,虽诸证未全,真脏未见,然败竭已兆,仅支一年,岁易气新,不能再振矣。若一见真脏,乃可必其死期也。来见误,当作未见。)

大骨枯 ,大肉陷下,胸中气满,腹内痛,心中不便,肩项身热,破 脱肉,目匡陷,真脏见,目不见人立死;其见人者,至其所不胜之时则死。

(五脏败证俱见,而目匡陷、真脏见、目不见人者,神气已脱,故当立死。若其见人者,神气犹在,故必待克贼之时而死也。)

急虚,身中卒至,五脏绝闭,脉道不通,气不往来,譬于堕溺,不可为期;其脉绝不来,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脱,真脏虽不见,犹死也。

(急虚者,言元气暴伤而忽甚也。故其邪中于身,必猝然而至譬之堕者溺者,旦时莫测,有不可以常期论也。若脉绝不至,或一呼五六至者,皆脏气竭而命当尽也,故不必其形肉脱而真脏见,如上文以渐衰惫而死有期也。中,去声。卒,猝同。息字误,当作呼。)

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泽,毛折乃死。

(此下皆言真脏脉也。肝之真脏如刀刃、如琴瑟弦者,言细急坚搏而非微弦之本体也。青本木色,而兼白不泽者,金克木也。五脏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血气而充,毛折则精气败矣,故皆死。下同。)

真心脉至坚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泽,毛折乃死。

(坚而搏,如循薏苡子者,短实坚强而非微钩之本体,心脉之真脏也。赤本火色,而兼黑不泽者,水克火也,故死。毛折义如前。)

真肺脉至大而虚,如以毛羽中人肤,色白赤不泽,毛折乃死。

(大而虚,如以毛羽中人肤,浮虚无力之甚,而非微毛之本体,肺脉之真脏也。白本金色,而兼赤不泽者,火克金也,故死。)

真肾脉至搏而绝,如指弹石辟辟然,色黑黄不泽,毛折乃死。

(搏而绝,搏之甚也。如指弹石辟辟然,沉而坚也。皆非微石之本体,而为肾脉之真脏也。黑本水色,兼黄不泽者,土克水也,故死。)

真脾脉至,弱而乍数乍疏,色黄青不泽,毛折乃死。

(弱而乍数乍疏,则和缓全无,而非微 弱之本体,脾脉之真脏也。黄本土色而兼青不泽者,木克土也,故死。)

诸真脏脉见者,皆死不治也。

(无胃气者即名真脏,皆为不治之脉。)

黄帝曰∶见真脏曰死何也?岐伯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

(胃为水谷之海,以养五脏,故为之本。)

脏气者,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也。

(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脏气必因于胃气,乃得至于手太阴,而脉则见于气口,此所以五脏之脉,必赖胃气以为之主也。)

故五脏各以其时自为,而至于手太阴也。

(以时自为,如春而但弦、夏而但钩之类,皆五脏不因于胃气,即真脏之见也。)

故邪气胜者精气衰也,故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故真脏之气独见,独见者病胜脏也,故曰死。帝曰∶善。

(凡邪气盛而正气竭者,是病胜脏也,故真脏之邪独见。真脏独用者,胃气必败,故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则胃气不见于脉,此所以为危兆也。)